王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8执100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528执1004号案件名称
王媛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王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8执1004号王媛:本院移送执行收取王媛受理费一案,应交纳受理费200元。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缴纳受理费20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