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解平、李进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126执17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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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126执1721号案件名称
雷解平、李进军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宁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宁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4 0:00:00当事人
雷解平;李进军;李艳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126执1721号申请执行人:雷解平,男,1964年10月3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李进军,男,1985年3月30日出生,汉族。被执行人:李艳,女,1985年10月8日出生,汉族。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雷解平与被执行人李进军、李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李进军、李艳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湖南省宁远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宁法民一初字第681号判决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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