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21执9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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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621执968号案件名称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江口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21执968号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贵州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该案工程款781360.12元,利息465451.94元(计算从2010.12.30起至2021.08.25止),案件受理费5484.00元,共计1252296.06元(大写:壹佰贰拾伍万贰仟贰佰玖拾陆元零陆分),其余利息(2021.08.26至付清之日)自愿放弃,执行费14868.12元,该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之规定,该案按照执行完毕方式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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