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飞、邵庆华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422执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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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422执331号案件名称
王玉飞、邵庆华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辽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辽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王玉飞;邵庆华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辽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422执331号王玉飞: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玉飞与被执行人邵庆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自行给付。本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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