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王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21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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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2158号案件名称
高某、王某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8 0:00:00当事人
高某;王某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2158号申请执行人:高某被执行人:王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某与被执行人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2)船民一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要求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45500元。本院认为,(2012)船民一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中45500元的2170.41元已经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本次申请执行的权利已全部得到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1)款第一项、第十五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2012)船民一初字第200号民事判决书中45500元的2170.41元已经执行完毕,本次申请予以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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