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镇山、苏东兴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晋1030执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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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晋1030执168号案件名称
李镇山、苏东兴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大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李镇山;苏东兴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晋1030执168号李镇山:李镇山与苏东兴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7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李镇山。至此,李镇山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晋1030民初1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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