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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思豪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04执恢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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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04执恢150号
  • 案件名称

    顾思豪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
  • 当事人

    顾思豪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04执恢150号顾思豪:本院于2021年4月22日立案执行的(2021)吉0204执恢150号移送部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与被执行人顾思豪罚金一案,本院作出的(2016)吉0204刑初268号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执行人顾思豪应履行5000的给付义务。现已扣划被执行人顾思豪名下钱款5000元。故被执行人顾思豪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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