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XX管理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603执41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603执412号案件名称
铜仁XX管理有限公司民事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贵州省铜仁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8 0:00:00当事人
铜仁XX管理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民事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603执412号铜仁XX管理有限公司:你申请执行陈XX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本院依据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黔0603民特7号民事裁定书,你申请执行的金额X元,现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603执412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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