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颖、郑金芝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津0104执75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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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津0104执7527号案件名称
柳颖、郑金芝等继承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天津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柳颖;郑金芝;柳斌;柳凤珠;李桂明;李桂臻;李桂峰;柳凤仙;张汝兰;单玉祥;单鹏;柳凤莲案件缘由
继承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津0104执7527号柳颖、郑金芝、柳斌、柳凤珠、李桂明、李桂臻、李桂峰、柳凤仙、张汝兰、单玉祥、单鹏、柳凤莲:申请执行人柳颖与被执行人郑金芝、柳斌、柳凤珠、李桂明、李桂臻、李桂峰、柳凤仙、张汝兰、单玉祥、单鹏、柳凤莲继承纠纷一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津0104民初10911号民事调解书业已发生法律效力,因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本院(2021)津0104执7527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附相关法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执行结案的方式为:(1)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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