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921执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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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921执162号案件名称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蓬溪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蓬溪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蓬溪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921执162号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四川川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蓬溪县鸣凤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631744.68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双方于2021年9月1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终结执行,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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