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齐成远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钱胜良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7执8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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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7执821号案件名称
青岛齐成远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钱胜良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金华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青岛齐成远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钱胜良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7执821号关于申请执行人青岛齐成远不良资产处置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钱胜良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钱胜良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款项3550元,且已缴纳执行费用50元。申请执行人出具了结案申请书,本案已经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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