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国云、黄启军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527执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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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527执498号案件名称
左国云、黄启军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绥宁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绥宁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左国云;黄启军;黄生稳;肖万旦;肖玉凤;杨怀华;杨武衡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绥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527执498号左国云、黄启军、黄生稳、肖万旦、肖玉凤、杨怀华、杨武衡:本院执行的申请左国云等罚金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强制执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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