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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郑湘莲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302执17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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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302执1759号
  • 案件名称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郑湘莲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湘潭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郑湘莲;张佳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2执1759号申请执行人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湘莲、张佳:申请执行人湖南金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被执行人郑湘莲、张佳无因管理纠纷一案。经本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金额4199.5元(含执行费5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2021)湘0302民初100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代理审判员  廖水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 记 员  王慧靓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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