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水、苏波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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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1468号案件名称
于德水、苏波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9 0:00:00当事人
于德水、苏波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1468号于德水、苏波:于德水与苏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16660.50元,其中16512.50元已给付申请执行人,148.00元已缴纳执行费,本案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2021)辽0726执1468号执行案件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zdqz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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