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鑫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周艳萍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126执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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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126执1157号案件名称
乐山鑫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周艳萍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夹江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夹江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乐山鑫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周艳萍;薛建川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126执1157号周艳萍、薛建川、乐山鑫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本院于2021年9月1日立案受理执行周艳萍、薛建川与乐山鑫创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川1126民初142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18811.94元、案件受理费212元,本案案件执行费185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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