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建光、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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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07号案件名称
夏建光、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夏建光;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07号夏建光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夏建光与被申请人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夏建光于2021年9月14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民初6346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宁乡县飞达公路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16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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