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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李桂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恢4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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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802执恢492号
  • 案件名称

    李福、李桂兰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白城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李福;李桂兰;鲁小华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802执恢492号李福、李桂兰、鲁小华:李福与李桂兰、鲁小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500.00元。至此,李福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0802执恢492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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