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月玲;苗新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3508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3508号案件名称
尹月玲;苗新洲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庄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尹月玲;苗新洲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3508号申请执行人:尹月玲被执行人:苗新洲申请执行人尹月玲与被执行人苗新洲婚姻家庭纠纷执行一案,庄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83民初461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义务,该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刘 美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玉宾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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