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18)浙1122执18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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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18)浙1122执1813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缙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缙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项建国;项雅琪;项雅欣;邹传福;毛银香;赵黎建案件缘由
人格权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缙云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18)浙1122执1813号项建国、项雅琪、项雅欣、邹传福、毛银香:赵黎建:申请执行人项建国、项雅琪、项雅欣、邹传福、毛银香与被执行人赵黎建(2021)浙1122执恢503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2021年9月17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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