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莉、刘颖鹏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7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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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04执5723号案件名称
王红莉、刘颖鹏等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快执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王红莉;刘颖鹏;姜伟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Î÷°²ÊÐÁ«ºþÇøÈËÃñ·¨Ôº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104执5723号姜某某、王红莉、刘颖鹏: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姜某某与被执行人王红莉、刘颖鹏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在本案执行期间,本院依法扣划7775.12元并发还申请人,申请人申请本案执行完毕。本案执行费50元,本院已扣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陕0104民初9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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