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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永生、杜文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4执1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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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吉0284执1109号
  • 案件名称

    崔永生、杜文生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吉林省磐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5 0:00:00
  • 当事人

    崔永生;杜文生;梁晓冬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4执1109号崔永生、杜文生、梁晓冬崔永生、杜文生、梁晓冬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8,119.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已执行到位28,119.00元,执行费320.00元由梁晓冬缴纳。至此崔永生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吉0284民初2489号民事调解书申请执行的部分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五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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