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喜、王智忠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1414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414号案件名称
李宗喜、王智忠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石门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李宗喜;王智忠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1414号李宗喜、王智忠: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李宗喜与被执行人王智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王智忠已按(2021)湘0726民初1385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自觉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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