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郑新芳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302执保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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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302执保532号案件名称
周平、郑新芳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徐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周平;郑新芳;郑晴晴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 行 保 全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302执保532号周平申请郑三柱、郑新芳、郑晴晴财产保全一案,申请保全标的110万元,现申请人申请撤销保全。执行保全程序结束。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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