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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井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1322执恢4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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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1322执恢488号
  • 案件名称

    白井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建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建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白井花
  • 案件缘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建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1322执恢488号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白井花、刘云国、刘海涛、高瑞连、李学文(被执行人):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与白井花、刘云国、刘海涛、高瑞连、李学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99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本金、利息及诉讼费合计104920.00元。本院已于2020年5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至此,辽宁建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八家支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辽1322执2093号(原审情况案号)(原审情况结案方式)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人 :金向东书记员 :刘英鹏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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