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祥、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921执保5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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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921执保508号案件名称
张永祥、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沧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沧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永祥;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沧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921执保508号关于沧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潘自侠、张永祥借款合同一案,本院于2021年09月14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7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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