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富与乔玉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2021)陕0824执220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陕0824执2206号案件名称
张富与乔玉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靖边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靖边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张富;乔玉东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陕0824执2206号 申请执行人乔某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靖边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824民初158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确认因被执行人未按判决书履行其义务,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张某某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2021)陕0824执2206号案件结案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