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何秀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7503执保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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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7503执保61号案件名称
李莲、何秀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李莲;何秀;王开广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7503执保61号李莲、何秀、王开广:李莲与何秀、王开广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450000.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冻结王开广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工资款每月3200.00元,何秀的工资已经被安图县人民法院冻结,本院轮候冻结。经查上轩美人松2号楼地上车库sk204非本案被保全人王开广所有,未能查封。至此,李莲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吉7503民初390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鲁 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书记员 孙明远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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