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郑孝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726执1444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6执1444号
  • 案件名称

    郑孝文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石门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石门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
  • 当事人

    郑孝文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726执1444号郑孝文:本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郑孝文罚金一案,经执行,被执行人郑孝文于2021年9月22日已按(2013)石刑初字第00028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本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