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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战全、黄江海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甘0502执恢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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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0502执恢222号
  • 案件名称

    黄战全、黄江海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甘肃省天水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
  • 当事人

    黄战全;黄江海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甘0502执恢222号申请执行人:黄战全,男,1977年11月22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秦州区。被执行人:黄江海,男,1974年3月15日出生,汉族,住天水市秦州区。本院在执行黄战全与黄江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恢复执行标的为79044.69元,2021年8月31日黄江海向黄战全归还了5000元,本院于2021年9月2日扣划了黄江海存款13876.68元,已由黄战全领取。2021年9月3日申请执行人黄战全向本院申请撤销本案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一)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21)甘0502执恢222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薛 伟审判员 李中秋审判员 陈建生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书记员 郭虹维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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