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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灵、梁桂玲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黑0624执1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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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黑0624执1319号
  • 案件名称

    包灵、梁桂玲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包灵;梁桂玲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0624执1319号包灵、梁桂玲:本院执行包灵申请执行梁桂玲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对被执行人梁桂玲银行存款进行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梁桂玲已经履行完毕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金额10206.00元(本金10000.00元,案件受理费50.00元,执行费51.00元,利息105.00元),申请执行人已全额收到执行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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