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1执5000号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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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81执5000号之三案件名称
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浏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浏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浏阳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1执5000号之三吕士华、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吕士华申请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新乡市新获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3818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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