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锦飞、钟荣华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苏0803执17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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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803执1713号案件名称
张锦飞、钟荣华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张锦飞;钟荣华案件缘由
劳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803执1713号申请执行人张锦飞与被执行人钟荣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803民初2556号民事调解书,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钟荣华主动向申请执行人张锦飞缴纳了29200元执行案款,申请执行人张锦飞对此予以确认,并向本院申请全执结案,本案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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