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雅微、杜志强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284执20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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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0284执2058号案件名称
杨雅微、杜志强合伙协议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磐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杨雅微;杜志强案件缘由
合伙协议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0284执2058号申请执行人:杨雅微,女,1956年2月28日生,住上海市宝山区。委托代理人:黄铅,吉林冠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执行人:杜志强,男,1960年6月21日生,住磐石市。杨雅微与杜志强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院2020年12月4日作出(2020)吉0284民初289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杨雅微于2021年9月17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杜志强偿还欠款2519.00元,本院经审查后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执行费50.00元由杜志强承担。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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