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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3433执6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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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3433执624号
  • 案件名称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冕宁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冕宁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冕宁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3433执624号吉木作姑莫、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吉木作姑莫与冕宁县城市管理局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600元,执行费5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600元。本院已于2021年8月30日将该款转付给吉木作姑莫,执行费已转付财政。至此,吉木作姑莫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3433民初1236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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