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忠梅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0502执2579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川0502执2579号案件名称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忠梅等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泸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忠梅;袁华春案件缘由
服务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502执2579号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袁华春、王忠梅: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袁华春、王忠梅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1252.27元。执行费519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至此,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502执2579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黄运林、张敬宇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2021)湘0521民初4444号 下一篇 李佳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105执保8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