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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健超刑事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执1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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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执1105号
  • 案件名称

    陈健超刑事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
  • 当事人

    陈健超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执1105号陈健超(被执行人):陈健超罚金刑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3)沈中刑三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长  廉光强执行员  原宏斌执行员  贺 颖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哈小龙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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