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淑芹、王金柱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2426执恢2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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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吉2426执恢269号案件名称
张淑芹、王金柱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吉林省安图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6 0:00:00当事人
张淑芹;王金柱;方守艳;刘凤英间;田润华;刘凤英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吉2426执恢269号田润华、王金柱、方守艳、刘凤英:申请人张淑芹与被执行人王金柱、方守艳、刘凤英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作出(2020)吉2426民初15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9月23日恢复执行,恢复标的9120元。本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金柱、方守艳、刘凤英送达了恢复立案通知书、恢复执行通知书。本院划拨了王金柱、方守艳、刘凤英的工资64,854元。本院将案款分配给了田润华、张淑芹、徐立。其中本案申请执行人收到44,100元案款后表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2021)吉2426执恢269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吉2426执恢269号案件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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