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罗强、汪其全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91执保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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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91执保21号案件名称
张罗强、汪其全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7 0:00:00当事人
张罗强;汪其全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91执保21号张罗强、汪其全:本院执行的张罗强申请汪其全财产保全一案,经本院已通过网络查控冻结被申请人汪其全银行存款685.49元,已冻结其在湖南共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500000元,并查封其名下车牌号为湘F×××××欧蓝德牌车辆一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部分保全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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