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赵一、孙贺一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辽0103民初2047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3民初20470号
  • 案件名称

    赵一、孙贺一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赵一;孙贺一;袁琳;李天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103民初20470号原告:赵一男,男,1981年4月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浑南新区。被告:孙贺一,男,1973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被告:袁琳,女,1972年12月4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沈河区。被告:李天,女,1979年9月13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苏家屯区。本院在审理原告赵一男诉被告孙贺一、袁琳、李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原告赵一男未在法院指定期间内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自动撤诉处理。审 判 员 靳志宇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法官助理 徐晓琳书 记 员 董虹艺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