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恢866结案通知书(2021)陕0112执恢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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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2执恢866号案件名称
西安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杰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恢866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西安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鲁杰案件缘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西 安 市 未 央 区 人 民 法 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陕0112执恢866号鲁某某、西安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鲁某某与被执行人西安悦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西民二终字第00906号民事调解,于2021年4月15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内容为:被执行人为其办理位于碧云天花园SA-341号房屋的产权证书。执行中,经查,因房屋实测平面图重新编号,碧云天花园SA-341号房屋与西安市未央区XX区XX大道XX幢XX室的房屋系同一房屋。本院于2021年8月2日向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送达了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且申请执行人已依据本院的相关裁定书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关于违约金部分,申请执行人表示自愿放弃。本案执行费50元申请执行人鲁某某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西民二终字第00906号民事调解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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