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庭移送、易兆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7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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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789号案件名称
本院刑庭移送、易兆平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本院刑庭移送;易兆平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789号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被执行人易兆平,男,汉族,1997年12月2日出生,住湖南省浏阳市柏加镇柏铃社区元加组428-1号。我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与被执行人易兆平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7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陈柯审判员尹建刚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 根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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