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哲元、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422执恢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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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422执恢415号案件名称
廖哲元、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衡南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廖哲元;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唐民军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422执恢415号唐民军、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廖哲元:本院执行的唐民军申请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廖哲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内丘县亿华运输有限公司、廖哲元已自动履行,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款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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