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2021)浙04执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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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4执422号案件名称
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许钰青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04执422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深圳融信保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许钰青商事仲裁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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