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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润刚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2执3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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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102执3674号
  • 案件名称

    于润刚民事经济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沈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
  • 当事人

    于润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2执3674号申请执行人:于润刚;被执行人:沈阳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皇姑区执法分局,申请人依据(2020)辽0102行初157号民事判决书向我院申请执行。经本院立案执行,该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李秀雨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书记员  刘 超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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