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李平、谢友文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82执保42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82执保426号案件名称
刘李平、谢友文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宁乡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3 0:00:00当事人
刘李平;谢友文;王汉清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82执保426号刘李平谢友文、王汉清:申请人刘李平与被申请人谢友文、王汉清诉前财产保全一案,刘李平于2021年9月18日立案申请保全的(2021)湘0182财保177号民事裁定书,要求保全被申请人谢友文的财产,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和要求,已于2021年9月23日保全完毕。宁乡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孙某、王某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吉0802执保1290号 下一篇 恒安(中国)纸业有限公司、资兴市八方副食商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10知民初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