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382执325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黔0382执3255号案件名称
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仁怀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仁怀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仁怀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382执3255号关于本院依据(2017)黔0382刑初340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王寅罚金、退赔一案,执行标的罚金2000元、退赔5757元。在执行过程中,被害人陈华甫申请自愿放弃3487元,现被执行人王寅已履行罚金2000元,已履行退赔被害人陈华甫经济损失2270元,本案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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