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东罚金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湘0302执1735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302执1735号案件名称
李晓东罚金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湘潭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3 0:00:00当事人
李晓东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302执1735号被执行人李晓东:本院在执行李晓东罚金刑执行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罚金5000元汇款至本院执行款专户,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湘0302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罚金内容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审 判 员 向俊超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代理书记员 谭 洋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天津星联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天津顺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委托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津02执异508号 下一篇 0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004执205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