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陈龙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2021)陕0429执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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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429执762号案件名称
陈龙、陈龙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结案通知书审理法院
旬邑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旬邑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陈龙;陈龙;中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长武通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武通达路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¹ãÖÝÊÐÖм¶ÈËÃñ·¨Ôº陕西省旬邑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429执762号 申请执行人:长武某公司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 法定代表人:邵某,男,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XXX 被执行人:陈某。 被执行人:中西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法定代表人:候小军,男,系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于2021年9月2日受理执行申请执行人长武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陈某、中西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陈某私下向申请执行人长武某公司履行工程款20000元,被执行人中西某公司私下向申请执行人长武某公司履行工程款10000元。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到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被执行人陈某、中西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1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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