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国典、河南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03执410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豫0103执4100号案件名称
康国典、河南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郑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康国典;河南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03执4100号申请人康国典被执行人河南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依据发生效力的河南省郑州市二七人民法院(2021)豫0103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受理的康国典申请执行河南风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已按申请人的申请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李风等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14民初22001号 下一篇 张申、张兵兵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豫0212执778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