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庆丰、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财产保全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826执保7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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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冀0826执保725号案件名称
闫庆丰、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诉讼财产保全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丰宁满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诉讼财产保全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保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826执保725号关于闫庆丰2021年9月15日向本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人要求如下:解除对被申请人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账户的保全。经查将可保全内容提供如下:对被申请人邯郸市奥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的13×××84账户解除保全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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